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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可以报销的发票类型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563 日期:2021-04-08

1、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国家及省级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2、符合以下条件的票据方可用于报销:

(1)票据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经济业务,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方可报销。

(2)购买方名称应填写“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纳税人识别号应填写“125300004312012182”地址、电话应填写“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0871-68875862”开户行及账号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昆明西站支行、2502024109026400543”凡填写其他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的,不予报销。

(3)发票应注明日期、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金额,且金额大小必须一致。购买多件货物,发票上不能详细填写以上内容的,需附盖有销货单位印章的销货清单。票据内容不得擅自添加、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