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是反映学院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所需材料:1.出国任务批件2.离境当天的外汇汇率表(中国银行网站下载打印,取现钞卖出价)3.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以及盖有边防出入境章护照页的复印件4.进行学术访问或参加学术会议等,需提供相关机构签发的正式邀请函、访问或会议日程安排5.机票行程单5.住宿费发票等其他原始票据。
注意事项:1.伙食费和公杂费按规定包干使用,无需提供票据。包干天数按出国(境)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外方提供伙食和公杂费接待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与公杂费。
2. 国外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批后方可据实报销,因个人原因产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3. 其他费用包括出国签证费、必需的保险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等。其他费用凭有效原始凭证据实报销。
4. 在国外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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