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差旅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所需材料:1.出差审批单2.城市间交通原始票据3.住宿费发票(详细列明住宿明细)4.公务卡结算凭据5.会议通知
注意事项:1.差旅费报销应遵循“一事一报”原则,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时间段出差,分别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学院鼓励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办理公务,对于自驾车或者租车所引起的自身及与他人之间的安全,财产纠纷等问题,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不得报销有关费用。
3.邀请校外专家来校,由学校承担差旅费用的,凭相关原始票据报销,不得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4.标准及相关要求按照《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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