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资产财务处关于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对财务核算的学习与业务交流
2020年05月13日,计划资产财务处在程春慧处长的带领下,学习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特殊的财务处理方法
首先,程春慧处长带领计财处职工再次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的部分进行理论学习与实务讲授,并再次强调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重要性。
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一、关于几个特殊的账务处理
1、利息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利息收入核算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①、单位收到需要上缴财政的利息收入时,不确认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收到利息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
不处理 |
如:543账户的利息 |
上缴利息时 |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
|
不处理 |
如:543账户的利息 |
‚、单位收到的,不需要上缴财政的利息收入时,确认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收到利息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
借:资金结存 贷:其他预算收入 |
如:(918户、667户)住房基金账户的利息 |
2、固定资产的处置
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报经批准出售、转让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报废、损毁的,应当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当期费用,并将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后的差额按规定作应缴款项处理(差额为净收益时)或计入当期费用(差额为净损失时)。”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资产清查发现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时,按程序上报,待上报财政部门批复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待处理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
不处理 |
|
经批复同意报废处理,凭批复文件转销报废 |
借:资产处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资产价值)
|
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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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处置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
不处理 |
|
支付处置费用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 |
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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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收支净收入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财政款 |
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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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收支净损失 |
借:资产处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
3、专用基金的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明确了专用基金的三个来源,一是从预算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并计入费用的专用基金,二是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三是按有关规定设置的专用基金。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从预算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用基金并计入费用 |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专用基金 |
不处理 |
|
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基金 |
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贷:专用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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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用基金 |
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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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使用提取的专用基金 |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专用基金 贷:累计盈余
|
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结营结余中计提的专用基金: 借:专用结余 贷:资金结存-贷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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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从收入中提取并列入费用的专用基金: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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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保证金和质保金的核算
、保证金:收支两条线。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收到保证金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
不处理 |
|
支付保证金 |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
不处理 |
|
‚质保金:从尾款中扣出的质保金。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尾款中扣质保金 |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
借:事业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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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到期支付 |
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贷:银行存款 |
借:事业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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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所得税费用核算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备注 |
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所得税 |
借:所得税费用 贷:其他应交税费-单位应交所得税 |
不处理 |
|
实际缴纳所得税 |
借:其他应交税费-单位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 贷:资金结存 |
|
6、关于计提应发工资时工资字段与经济分类科目的对应关系
序号 |
工资字段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贷方科目 |
|||||
一级经济分类科目 |
二级经济分类科目 |
三级经济分类科目 |
一级分类科目 |
二级分类科目 |
三级分类科目 |
四级分类科目 |
||
1 |
岗位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应付职工薪酬 |
基本工资 |
在职人员薪酬 |
在职在编 |
2 |
薪级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薪级工资 |
应付职工薪酬 |
基本工资 |
在职人员薪酬 |
在职在编 |
3 |
独子补贴 |
工资福利支出 |
津贴补贴 |
独子补贴 |
应付职工薪酬 |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
|
|
4 |
回族补贴 |
工资福利支出 |
津贴补贴 |
回族补贴 |
应付职工薪酬 |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
|
|
5 |
基础性绩效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基础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6 |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改革性补贴 |
应付职工薪酬 |
改革性补贴 |
|
|
7 |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补贴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8 |
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坐班人员)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9 |
超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金)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10 |
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非坐班人员)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11 |
超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或兼课课时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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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超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类基准课时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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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超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类基准课时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14 |
其他工作报酬(基准课时核算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
|
15 |
补发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补发工资 |
应付职工薪酬 |
基本工资 |
在职人员薪酬 |
在职在编 |
16 |
生活补助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生活补助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其他个人收入 |
生活补助 |
|
17 |
公务用车补贴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交通费用 |
公务交通补贴 |
应付职工薪酬 |
其他个人收入 |
公务交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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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专项工作量(技能鉴定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劳务费 |
其他劳务费 |
应付职工薪酬 |
其他个人收入 |
其他个人收入 |
|
19 |
补发住房公积金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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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结算 |
工资福利支出 |
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 |
应付职工薪酬 |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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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应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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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财务科科长吕正来同志提出了对关于日常业务处理中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1、由于凭证装订时一律装订凭证的左上角,大家在粘贴单据时应考虑凭证装订的需要,同时考虑凭证翻阅查询的方便,附件该横的横,该竖的竖,该折的折。有些较大的附件可以单独装订成册。
2、在增加往来单位时,请注意往来号的编码规则:1开头的为其他应收款,2开头的为其他应付款,8开头的为非同级财政拨款单位(不具有往来单位的性质)。
3、审核报销单据时注意审核合同的核心条款及内容。
4、专用材料的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注意在摊销时,如有缺出库单、领用单等附件时,需单独登记,要求经办人完善或补充附件资料。
通过本次学习,提高了我部门各位同志在业务处理时的政策依据,对今后的账务处理业务有了更清晰明了的认识。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完成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撰稿人:吕正来
许垚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