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校内收支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学院下一年度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化解财政预算和校内预算“两张皮”现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预算编制“二上二下”工作流程,结合我院预算管理实际,现将申报2023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学院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总体原则,在保证人员经费、水电费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各部门要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办公、差旅、会议等支出,优化支出结构,讲求支出效益。
二、编制内容
学院校内预算实行全口径编制,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范围。2023年学院校内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1.收入预算由各部门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经费来源或收入项目进行测算编制。各部门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各类收入、如:实习实训收入、考试考务收入、科研课题经费收入、房屋场地门面租赁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各类零星收入等(详见附件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2.凡有各类收入项目的部门,应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做到应收尽收,按本部门的预计收入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不得瞒报、漏报。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1.校内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
(1)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宣传设计及印刷费等。
(2)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如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智慧教室改造专项、电力扩容建设专项等。
2.支出预算的编报。
(1)基本支出的申报: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的程序,各行政、教学和教辅部门在申报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时,应根据部门以前年度基本支出使用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合理填列支出项目,从紧控制一般性公用支出,不虚报、漏报。各部门应参照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项目设置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合理预计2023年基本支出项目和金额,备注栏内详细填写测算依据。(详见附件2“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表”)
(2)项目支出的申报:各部门在申报项目支出时,结合学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在全面谋划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事业发展的要求,遵循“一项目一申报”的原则,详细填写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写明项目的重点工作概述、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学院将按照预算编审程序,实行项目库管理,采取专家论证等方式确定入库项目并按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项目进行上会研究,财务处根据资金情况进行项目安排,使用部门对获准立项的专项经费进行预算指标细化后,可使用项目经费。(详见附表3“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三、编制要求
(一)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以零为基点,实行预算一年一定。
(二)各部门要认真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际确定绩效目标值,学院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列入2023年实施的部分重点校内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算申报工作,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预算项目及经费额度,做实部门预算。学院原则上仅对突发事件及年初无法预测的项目批准预算追加,对漏报、逾期不报的部门,不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调增。
请各部门于2022年7月29日之前将预算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联系人邮箱,于2022年9月1日之前打印预算申报表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经经费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小哨校区综合楼309室),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联系人。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871-68875862
附件: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2.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表
3.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upload/images/SITE_jcc_site/202207/06/附件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xls /upload/images/SITE_jcc_site/202207/06/附件2: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upload/images/SITE_jcc_site/202207/06/附件3: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xls